编辑:admin时间:2024-05-11 17:36点击数: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租赁本市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公积金共有5种提取情形,分别是租赁商品房(无租赁合同和税票)情形、新市民或者青年人租房提取情形、租赁商品房(有租赁合同和税票)情形、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情形、租赁公租房提取。
本人和配偶每自然年度只能选择一种租房情形办理提取,租赁公租房的只能办理公租房提取,不能选择其他租房情形提取。
租赁商品房(无租赁合同和税票)情形、新市民或者青年人租房提取情形2种每自然年度按月或间隔几月可提取1次。
租赁商品房(有租赁合同和税票)情形、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情形、租赁公租房提取等3种每间隔12个月可提取1次。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职工,以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准。
租赁商品房(无租赁合同和税票)提取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金额每自然年度不超过13200元。
新市民或者青年人租房提取本人和配偶每自然年度可按月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上月缴存额。
租赁商品房(有租赁合同和税票)提取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金额每年度不超过30000元。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金额每年度不超过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