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3-10-21 15:59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021〕22号)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函〔2021〕131号)精神,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进一步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渠道,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制定了《珠海市关于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