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8-31 13:04点击数:
昆明购房政策有哪些呢?云南省房地产救市新政刚“满月”,昨日,由昆明市房管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始实施,与目前实施的“省六条”相比,《意见》首次明确了住房补贴的发放期限。
云南省房地产救市新政刚“满月”,昨日,由昆明市房管局起草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始实施,与目前实施的“省六条”相比,《意见》首次明确了住房补贴的发放期限,并进一步提出放宽购房门槛、购房落户“松绑”、简化开发建设程序等,这也预示着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都将成为受益者。
市属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在年内完成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工作,2009年发放到位;三个开发、旅游度假区,2009年完成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盘龙、西山、官渡区年内全面实施区属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作,2010年完成;五华区2009年完成新增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发放工作;其他县(市)区,年内全面启动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可按照先退休、后在职,先无房、后不达标的原则,根据财力,分期分批实施,争取3年内完成。
每年我市经济适用房供应面积原则不低于当年商品房供应面积的5%(不含困难企业自建经济适用房)。各县(市)区要根据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合理安排投资收购、租赁和开发建设的比例。应结合城中村改造、危房改造、破旧片区的工矿居住区改造,促进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稳定发展。
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不负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免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权属登记费和个人买卖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以交易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交易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