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admin时间:2024-06-10 22:59点击数: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福建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明电〔202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期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底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为参保补缴期。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